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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接到莫名来电 个人信息保护进入立法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3日    点击率:1739次    共有0条评论
  晚报讯 如何防止个人信息被莫名泄露?近日,市经济信息化委在答复市政协委员金忠贤有关制定本市个人信息保护法规性文件的提案时表示,《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目前已呈交至国务院法制办,并进入立法程序。
 
  日益严重的个人信息泄露情况已严重干扰了个人的工作和生活。金忠贤委员指出,商家几乎已到了无孔不入的地步。如果家中有孕妇,十分准确掌握预产期而实施“阶段性”推销;家中有重症病人,丧葬用品商会来电推销丧葬用品;购置好一辆新车,GPS推销商会自我推荐……家中电话、个人手机每天都会接到各种莫名其妙的来电和信息。非法买卖个人信息已成为一个新生行业。
 
  金忠贤委员建议上海应尽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的法规性文件,从而明确个人信息资料保护的范围和内容,明确个人信息资料采集部门的保密责任,明确使用个人信息资料的权限,明确对泄露个人信息资料承担何种责任等作出具体规定,对个人信息资料安全进行全方位保护。
 
  “除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提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外,目前我国尚无专门的法律法规赋予行政机关通过行政处罚手段保护个人信息。”市经济信息化委表示,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亟需在国家层面上得到解决。
 
  该委同时表示,国家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已进入实质性启动,《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目前已呈交至国务院法制办,并进入立法程序。而2009年2月28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中早已专门增加有关条款,针对国家机关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明确其为非法,并规定了要追究泄露、窃取和售买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刑事责任。
 
  今后,这两部法律的修改和出台,必将为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两个层面的法律责任纳入个人信息的保护提供法律依据,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目前执法依据不足和执法手段缺失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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